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:“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,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。”这里指的传统医药,包括中医药、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三个组成部分。藏药是在广泛吸收、融合了中医药学,印度医药学和大食医药学等理论的基础上,通过长期实践所形成的独特的医药体系,迄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,是我国较为完整、较有影响的民族药之一。藏药历史上有许多经典著述,成为今天研究藏药的主要文献和藏药种类发展的历史记录。
随着新时期的到来,内地与西藏的交流日趋频繁。其中西藏发达的旅游业为藏医学的传播创造了外部环境,藏医学神秘而又渊源的历史被更多的人熟知,青藏铁路的修建也为文化的传播提供了便利。在这个大背景下,藏医药与内地交流日趋完善。西藏地区一些知名的藏医、藏药逐渐被内地百姓所了解,例如:强巴赤列(西藏自治区藏医院院长)、格桑旺堆(中国西藏藏医药学会研究员)、德吉卓嘎(中国西藏藏医药学会研究员)、阿旺平措(中国西藏藏医药学会理事);一些藏药厂、藏医院也逐渐被内地百姓尊崇,例如仙露藏药、金诃藏药、神水藏药、甘露藏药,西藏昌都地区藏医院、西藏民族学院附属医院、西藏自治区医院等等。藏医药在疾病治疗和预防方便地位日趋重要,前国家副总理李岚清便欣然给西藏昌都藏药厂题词:“仙露藏药、雪域瑰宝,济世救人、奉献人类”。
藏医药学是民族优秀文化的瑰宝之一,也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是仅次于中医中药而有系统理论的民族医药,几千年来为我国藏区人民的健康和繁衍昌盛出了重要贡献。早在公元前3世纪,高原人就有了“有毒必有药”的医理。公元7世纪,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,建立起强盛的吐番王朝。大唐文成公主入藏带去了大量的医学著作和医生。同时,藏王还请了印度、尼泊尔医生入藏,结合高原古老的医学,编辑整理了大量的医学经典著作,其中最负盛名的是云丹贡布所著的《四部医典》。